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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发展中心支撑起草的《长三角地区内河航运信用协同监管体系建设指导意见》印发实施

发布日期: 2024-03-21

我院发展中心战略规划(交通信用)研究室支撑研究起草的《长三角地区内河航运信用协同监管体系建设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近日由江苏省交通运输厅、上海市交通委员会、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安徽省交通运输厅组成的长三角地区交通专题合作组正式印发实施。

《意见》明确了长三角地区内河航运信用协同监管体系建设的总体要求,提出了建立健全内河航运信用综合评价体系、加强船舶过闸过程监管、加强船舶与港口信用联动监管、加强船舶污染防治协同监管、加强船舶安全监管及应急保障等5项重点任务,以及3项相应保障措施。《意见》的印发为进一步推动长三角地区交通运输信用一体化建设、服务长三角地区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意见》是我院交通现代化研究创新团队在交通信用研究领域又一创新成果,是在跨区域信用协同监管方面的重要突破。下一步,团队将继续深耕交通信用全链条研究与咨询,进一步加强政策性、前瞻性研究,为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交通强国提供高端智库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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