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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船员立法经验借鉴与启示

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 发展中心 李燕霞 研究员,涂梅超 研究实习员,马睿君 副研究员,李晓峰 研究员

发布日期: 2022-04-22 浏览次数:

中国已经成为世界上重要的船员大国和船员输出国,船员在国家进出口贸易货物运输供应链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美国、英国、日本、韩国、印度等国家都非常重视船员立法,重视船员的权益保障,船员劳务派遣、集体协议、职业介绍、灾害赔偿、社会福利等特色制度在船员权益保障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值得我国在船员立法中学习和借鉴。

美国船员法为保护船员权利制定了许多切实可行的制度,其中最有特色的是劳务派遣制度。美国目前尚无规范劳务派遣的专门立法,相关规定散见于各个不同的法律中。劳务派遣关系中三方当事人之间的许多权利义务关系基本上是在契约自由原则下运作的,劳务派遣也因派遣机构的成立形式不同而适用不同的法律。美国的“共同雇主”制度在处理劳动纠纷、保护派遣劳工的权利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英国集体协议制度与雇佣合同制度共同构成船员与船东之间的劳动关系,是调整船员与雇主之间劳动关系的两种制度。英国船员集体协议包括船员工资、假期、工作时间、福利待遇、社会保障、工作安全和条件等内容。英国船员法下,同一个船员可能既受个人雇佣合同又受船员集体协议的保护,实际上为船员的劳动权利提供了双重保护。基于保护船员劳动权利的立场,英国通过法律规范明确了船东在涉及三方的船员雇佣合同中的地位和义务,直接赋予此种合同中的船员与劳动关系中的船员相同的权利保障,并且通过明确的规定要求船东为签订劳动合同和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船员提供相同的劳动条件。即,为了保护船员在船上的劳动权利,突破了合同的相对性。英国的三方协调机制也是船员争议的解决渠道之一。

日本《船员职业保障法》是为促进船员就业、扩大船员劳动市场、稳定船员职业发展而专门制定的,对船员就业权的内容进行了细致的规定。该法中的船员职业介绍、船员派遣、劳务供给、职业指导等制度都是保障船员就业的重要内容。《船员职业保障法》对非政府组织进行的职业介绍事业作了严格规定。为促进免费船员职业介绍事业的发展,日本政府提高了对招聘者和应聘者的服务水平和质量。

韩国灾害赔偿制度是规定船舶所有人在船员发生因工负伤、患病、下落不明或死亡的情况时,所承担的为其治疗、支付医疗费、抚恤金等义务的制度。韩国现行的《船员法》第十章以13个条文的篇幅对船员灾害赔偿做出了规定。韩国《产业灾害补偿保险法》中的灾害赔偿制度也是船员灾害赔偿制度的重要内容。《产业灾害补偿保险法》适用对象上,大体上包含《船员法》的除外部分。补偿范围和标准上,《产业灾害补偿保险法》规定的保险补偿范围主要有医疗补偿金、休业补偿金、伤残抚恤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伤病补偿年金及丧葬补助金6种。除此之外,韩国《产业灾害补偿保险法》还导入了伤残特别补偿金和遗属特别补偿金制度。

印度船员的社会福利制度,主要是由政府税收政策和相关法律规定组成。《商船法》对相关制度做了明确规定。印度《员工补偿法》及《死亡事故法》也承认船员受伤请求赔偿的权利,并承认已故船员的家属要求损害赔偿的权利。

上述国家船员典型制度对我国未来船员立法有以下启示:一是船员法律制度应当为船员提供特别的保护,宜在船员劳动合同中直接明确船东和雇主的义务和责任。二是建立健全船员服务机构准入制度,强化船员中介机构监管。三是完善船员三方协调机制,拓宽船员工会职能。四是建立强制责任保险,强化船员人身损害赔偿保障。五是建立健全船员社会保障制度,提升船员社会福利水平。


来源:《交通发展与改革研究》,2022年4 月,第22期(总第28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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